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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循以下步驟來申請ESTA

  安全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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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
新的ESTA申請

旅行者資訊


*必須文字


 限用英文字母填寫


     

請翻開您的護照:
找出您的姓氏。如果您的姓氏中包括了非英文字母的字符,請參考有照片那頁的底端,並照著箭頭符號間列印的文字(>>姓氏>>)填寫。若您希望由我們為您核對名字的拼寫方式,您也可以掃描護照頁面將圖片傳給我們。
我們的客服電子信箱是:[email protected]

 

     

請翻開您的護照:
找出您的名字(名字和中間名)。如果您的名字中包括了非英文字母的字符,請參考有照片那頁的底端,並照著箭頭符號間列印的文字(>>名字>>名字>>)填寫。若您希望由我們為您核對名字的拼寫方式,您也可以掃描護照頁面將圖片傳給我們。
我們的客服電子信箱是:[email protected].

 

     

選擇您出生的年月日。 這應該與您護照上的生日相符.

 

     

我們會將 ESTA(旅行授權)寄送到這個電郵地址。

 

     

電郵地址必須和以上的電郵完全匹配。這是為了確保我們能把旅遊許可授權發送到正確的電郵地址。

 

 

 

 

護照上傳


 限用英文字母填寫


  • 為了完成申請,您需要提供護照的照片頁。
     

上傳的檔案型別限pdf、gif、png、jpg和jpeg。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0MB。
接受的格式:GIF、PNG、JPEG、JPG、PDF。檔案最大10MB

 

護照資料


 限用英文字母填寫


     

請選擇簽發護照的國家。

 

     

開啟護照並選擇其頒發日期.

 

     

開啟護照並選擇失效日期。

 

     

您的護照號碼就列在護照上貼有照片的那頁右上角。您可以參考同一頁的左下角,核對您的護照號碼。兩組號碼是相同的。

請注意:
• 護照中的國家代碼並不是護照號碼的一部分
• 請仔細辨別字符是字母的「I」 還是號碼的 「1」;字母的「O」還是號碼的「0」
• 有些護照號碼只有號碼,有些則是字母和號碼混合
• 您的護照號碼字符長度必須在7至11之間。

 

     

請選擇您的公民身分所屬國家。

 

身分証號碼就列在您的國民身分證或證件上。身分證號碼必須和您這次申請 ESTA 時填寫的護照簽發國一致。

若您的護照是在下列國家簽發,您會在護照上看到您的國民身分號碼:汶萊、捷克共和國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、馬爾他、新加坡、葡萄牙、斯洛伐克、斯洛維尼亞、南韓和台灣。

     

您的國民身分證號碼可能不在您的護照上。若不確定,請輸入 UNKNOWN。

請注意:
•身分證核發國家必須和您申請此 ESTA 時使用的護照相符。
• 若身分證號碼不在您的護照上,必定可在別張身分證件上找到。
• 國民身分證號碼可能在您出生後或年滿特定年齡時核發。
• 請謹記,您的國家有可能處於國民身分註冊數位化的程序。

 

您的個人身份證號碼可以在您的護照中找到。身份證必須和您用來進行本次ESTA申請的護照的頒發國家匹配。

     

您的個人身份證號碼可以或不會在您的護照中找到。如果不確定,請輸入「UNKNOWN」。
注:
  • 身份證必須和您用來進行本次ESTA申請的護照的頒發國家匹配。如果身份證號碼沒有在您的護照中註明,您可能會在另一個身份證上找到。
  • 個人身份號碼可能在您出生時或達到一定年齡時頒發。
  • 請注意,您的國家可能正處在個人身份登記數字化的過程中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“GLOBAL ENTRY” 員


 限用英文字母填寫


     

Did you ever apply for the CBP GE Program, NEXUS or SENTRI and got accepted?

 

     

請輸入通行證或會員號.

 

 

請確認以下必答問題之答覆:


 限用英文字母填寫


     

疾病
根據美國法律規定,對公共衛生有重大影響的傳染病包括:
  • 霍亂
  • 白喉
  • 傳染性肺結核
  • 鼠疫
  • 天花
  • 黃熱病
  • 病毒性出血熱,包括伊波拉、拉薩、馬爾堡、剛果出血熱病毒
  • 會傳染給他人並有可能引起死亡的急性嚴重呼吸性疾病。

身體或精神疾病
關於身體或精神,請回答”是” 倘若:
  • 您目前患有身體或精神疾病,且其病史可能或曾對您或他人之財物、安全或福祉造成威脅;或
  • 您曾患過身體或精神疾病,且其病史可能或曾對您或他人之財物、安全或福祉造成威脅,且該病史很有可能復發或導致其他有害行為的發生。請回答 “否” 倘若:
    • 您目前無身體或精神疾病;或
    • 您患有或曾患有身體或精神疾病,但其不具有會造成或曾造成威脅您或他人之財物、安全或福祉的行為;或
    • 您目前患有身體或精神疾病,但該行為未曾、在目前或在未來並不會對您或他人之財物、安全或福祉造成威脅; 或
    • 您曾患有身體或精神疾病,且該行為曾對您或他人之財務、安全或福祉造成威脅,但該行為不太可能再復發。

濫用毒品者及毒品成癮者
根據美國法律規定,被判定為濫用毒品及毒品成癮之人士不得入境。
詳情請參考§ 212(a)(1)(A)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, 8 U.S.C. § 1182(a)(1)(A),及聯邦法規彙編之相應法規。

 


     

關於二 : 曾被捕或定罪
本題指的是涉及道德淪喪的犯罪 ;此種違法行為通常涉及卑鄙、邪惡或墮落之行徑,並違背公認道德準則和理應向他人及社會履行的責任。某些因素如違法者犯案時的年齡及犯法日期,會影響該違法行為是否被《移民與國籍法》視為涉及道德淪喪之罪行。

 


     

關於三:毒品相關
若需更多資訊,請參閱《移民與國籍法》第212(a)(2) 節、《美國法典》第8篇 § 第1182(a)(2) 節、《移民暨國籍法》第101(a)(43) 節、《美國法典》第8篇 第1101(a)(43) 節 ,以及《聯邦法規》的相應規定。

 


     

必答問題:選擇「是」或「否」

 


     

必答問題:選擇「是」或「否」

 


     

必答問題:選擇「是」或「否」

 


     

必答問題:選擇「是」或「否」

 

     

填寫日期

 

     

填寫地點

 


     

必答問題:選擇「是」或「否」

 


     

必答問題:選擇「是」或「否」

 


     

如果您在 2011 年 3 月 1 日或之後訪問過古巴,請選擇“是”。如果您在此日期之前訪問過古巴,請選擇“否”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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